蜚蜚1(2 / 2)

他是疯子,我不是。</p>

尽管我很难解释为什么答应了他的游戏,大概是因为那天他穿了我觉得最好看的白衬衫。</p>

“马嘉祺,”我仰头喝光香槟,玻璃杯底重重磕在大理石台面上,“你演够了吗?”</p>

他低笑一声,左手还箍着我的腰,右手却突然从西装口袋抽出条丝巾——是我上周故意丢在酒吧的,湖蓝色,沾着陌生男士的古龙水味道。</p>

“玩够了吗?”他慢条斯理把丝巾缠上我手腕,打了个漂亮的死结。</p>

人人都说马嘉祺有双艺术品般的手,修长干净,签得了上亿合同,弹得了肖邦夜曲。只有我知道这双手多可怕:它能一边替我擦泪,一边把背叛者的指骨碾碎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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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.</p>

马嘉祺的体温总是偏低,像蛇类动物。此刻他冰凉的指尖正沿着我脊椎缓缓上移,激起一阵细微战栗。</p>

"你这里,"他的声音带着情欲的沙哑,指节停在第三块脊椎骨,"上周被那个钢琴师碰过。"</p>

我猛地推开他,后脑撞上茶几尖锐的角。预料中的疼痛没有到来——他的手垫在中间,指骨与硬木碰撞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。</p>

"查我?"我冷笑,故意用膝盖顶他脆弱处。</p>

他闷哼着蜷缩,却趁机将我压进羊毛地毯。散落的发丝间,我看见他左手无名指上那道疤,是十七岁为我挡碎玻璃时留下的。</p>

"是关心。"他舔掉我唇角的血珠,动作轻柔得像在拆礼物蝴蝶结。</p>

落地窗外风雪呼啸,他眼底的暗潮却比暴雪更危险。</p>

我突然想起第一次见他发病的样子。十八岁深夜,他浑身湿透闯进我公寓,把偷拍我的私家侦探十指关节一寸寸踩碎。那时他眼神和现在一样,温柔底下藏着癫狂的兴奋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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