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一句记错了,拍拍屁股就想走,哪有这么容易的事。
第二天上午,我就带着喇叭,叫上梁启文一起去了镇上。
到了地方一看,诬陷我的那个妇人,正笑嘻嘻的坐在店里。
我走进店内,她看到我,眼神闪躲了一下,随后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。
“不记得我了?”我笑着看向她。
“不记得了。”妇人黑着脸,把头扭到一旁。
“你说你是不是一个蠢比,你开着店,还跑我那耍无赖,我现在不摆摊了,你店能不开吗?”
“就为了那么一条裤子。”
“你是不是觉得,警察说算了,我就真的算了?”我玩味的看向妇人。
“你想干什么,我警告你,别给老娘找事。”妇人站起身,指着我威胁道。
可我这个人,从不受人威胁。
“大家快来看啊,这家店的老板,无良奸商,昨天跑到两个小孩摊子前讹人,结果被警察骂的狗血淋头。”
“以后千万不能在她家买东西,人不正,店则邪,卖的东西质量都无法保证。”我打开喇叭,站在她店门口就开始吆喝。
一干起这种事,我感觉全身毛孔都张开了,这不比做生意有意思的多。
看着妇人气到发青的脸,心里的爽感是一层接着一层。
尤其现在还是上午,人流量很多,经我这么一喊,很快就聚集了一些吃瓜群众。
喇叭有录音功能,省了我不少力气,我就站在妇人的店门口,循环播放。
“你这小崽子,赶紧把喇叭给我关了。”妇人拿起门口的扫把,恶狠狠的对我说道。
“我又没站在你店里,你敢碰我一下,我立马就躺地上,不把你裤衩子讹个洞,我都算你裁缝手艺好。”
我才不会害怕她的威胁,她越激动,说明越生气,她越生气,我就越开心。
做人最重要的是什么,就是开心。
被我这么一闹,这店的名声是真臭了,但是还不够彻底,我决定每天都来喊上两嗓子。
“小伙子,把你这喇叭关了。”我正得意的时候,一个警察从人群中走了出来。
就是那晚在摊位前的警察。
“为什么啊,我又没犯法。”我不想关,因为我觉得对这女人的惩罚还不够。
“你这就已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了。”警察开口对我说道。
“什么法?”我一愣,连忙关掉喇叭。
“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,若喊话行为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,影响公共秩序,我有权对你进行罚款处罚,情节严重的还会拘留。”警察走到我身前,看着我说道。
“对,赶紧把这小崽子抓起来。”妇人站在店门口,看她那满脸怒气的样子,恨不得让警察当场枪毙我。
老实说,这一刻,我是有点心慌的。
“看你还小,这次就算了,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了。”警察瞥了一眼妇人,估计也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做的原因。
我一直觉得镇上的警察办事不够严谨,整天和稀泥,可今天我也沾上了这稀泥的光。
悻悻的收起喇叭,这事也就只能到此结束了。
回去的路上,我走进小卖部,想了想,还是给叶童打去了电话。
“方圆,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。”电话那头,叶童的声音很是高兴。
“想让你帮个忙。”我低声说道。
“什么忙,你说。”叶童这人还是挺仗义的,有事找他从来就没推脱过。
“我想让你帮我带一点关于法律法规的书。”
俗话说得好,知法犯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