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 失剑!(2 / 2)

“月公子,没有直接将我杀死,就已经是网开一面了。”

云微瑶轻轻点头,没有多说什么。

王劲松背着花汐月,掳来地痞流氓,供项莺吸食血气,恢复伤势。

东窗事发后,花汐月大怒,直接点住王劲松,追杀项莺。

路上,花汐月留下消息,让云微瑶以锁链缚住王劲松,等她擒回项莺,再处理王劲松。

时间上计算,花汐月已经连续追杀一个多月了。

项莺也不愧是古武新一代的翘楚,有伤在身,都能在花汐月手底下,逃跑这么久。

真是厉害。

“云姑娘谢谢你,我马上就回来。”

王劲松眼神真挚,朝云微瑶道谢。

云微瑶回过神,轻轻摇头道:“没事。”

“你快去吧。”

“等到天明,咱们还要继续跟上公子的步伐。”

墙边立着一柄用白布严实包裹住的宽大断剑。

花汐月去追项莺,保管魔剑的任务就交到了云微瑶身上。

她武功实力不低,足有二品境界。

江湖高手不出的情况下,无人能从她手中夺得魔剑。

此剑邪异,虽然被陈烨一指点断,但仍具魔性,需要看管,不能让其落入邪门歪道手中。

“吱呀……”一声轻响。

王劲松推开房门,脚步飞快的朝着客栈茅房走去。

云微瑶坐在桌旁,看着墙边的魔剑,耐心等待。

几息后。

房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。

云微瑶看向门口,以为是王劲松回来。

“吱呀……”

房门被人推开。

门外之人映入云微瑶眼中。

那是一个身材高大,皮肤漆黑如同锅底,嘴唇很厚,头发卷曲的怪人。

对方身上穿着外邦的服饰,浑身上下散发着与大武格格不入的感觉。

“什么人!”

云微瑶见到对方,心中一惊,赶忙站起,双手成掌,眼神凌厉的朝对方攻去,抬手便是花家的《穿花蝴蝶掌》。

但下一刻,却见那外邦人脑袋一晃,他竟然直接出现在魔剑旁边。

身法迅速、奇诡,如同瞬移,丝毫不像中原武功。

外邦人伸手,抓起魔剑,用一口生硬的大武话,对云微瑶说道:“我家圣女说,魔剑要在有用的人手中,才能发挥出它原本的威力。”

说完这句话。

黑皮肤的外邦人身形一动,凭空消失在了客房内。

与其一同消失的还有魔剑!

……

ps:

回应一下评论的问题:

1、 觉得剧情无趣,流水文。

怎么说呢,希望大家可以理解一下老牛,一方面是,这本书写的真的够长了,二百多万字,一本本应该一百多万字就燃烧殆尽的脑洞书,被我硬生生写到238万字。

一个普通作者,哪有那么多的剧情可写,这也是我第一本写这么多字的书,后面把控不住很正常。

如果我能以开篇的质量稳到三百万字,不好意思,我现在就不是红柿子的五级作家了,我现在起码是金番级别。

所以受制于老牛的实力,大家还请见谅。

其次就是:

这本书大家看到这里,基本可以慢慢养了,不用每天追。说句实话,我现在每天都很恐惧写书,真的想不出剧情啊!每天都在卡文!

但是为了恰钱,还得必须继续写。

没办法,今年刚结婚,后面都是用钱的地方,哎……

大家觉得剧情无趣,就可以养一段时间,或者换本别的书看。

我现在每天写的其实一点动力没有,全是责任。

前面的剧情,我无法大改动,每天收入也在降,这个字数,能看到238万字的读者少之又少,看后台数据只有1%。

收入还在折半的降低,我无法做任何举动,来把收入拉回来。

因为前面的剧情无法大改,字数也多了,说句不好听的,哪怕后面灌屎,都对整体影响不大。

收入这东西,不是我现在后面把剧情写精彩,或者怎么样就能拉回来的,这是客观因素影响的,咳,你们能明白吧?

基本上写完这本书,我打算换个地方,重新开始。

跟大家透个底,毕竟大家也追这么久了,都是我的衣食父母。

这本书,最多一个月十万块,目前为止单本已经一百多万了。

凭借这本书,我抹平了家境贫寒的差距,全款买房、结婚。

年纪上,明年过完生日,刚好满24岁。

说句实话,如果我一直收孤儿,一直循环写,可以很轻松写几百万字,上千万字。

但是我不想这样,我觉得我还年轻,在这行当,不应该只受制于这本书,毕生被其所困。

当然可能也是因为我年轻,没挨过毒打(笑)。

我想攀更高的山峰,写下更好、更加出色的作品。

我是一个00后,看了半辈子的网文,我热爱这行。

我想成为圈内的神。

而不止是一个固步自封的“胆小鬼”。

说了这么多,也没别的意思,没有卖惨的意思。

就是如果大家觉得剧情无趣了,可以养一段时间再看。

或者,干脆换书。

后面我就是准备恰钱了(光明正大的告诉你们!)

别人会找枪手,但我不敢,所以只能自己手打……(可恶,真是胆小啊!)